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 普通本专科学生心理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05 19:51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教育部等十七个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24〕7号)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召开全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决定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普通本专科学生心理测评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档案建设。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普通本专科学生心理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高职扩招、非全日制、校际交流学生另发通知)
二、测评时间
2025年3月8日至3月18日。全校分批次进行集中心理测评,具体测评时间和地点根据各班级班会开展情况进行,学工部对测评开展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三、测评方式
辅导员组织学生在各班级班会期间集中测试,通过朗心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网址:https://xlcp.cdcas.com/user/web-v2/#/login?redirect=%2Fhome登录学生自己的账号密码。账号为学号,密码为出生日期,如20020301。辅导员需宣读测评注意事项和心理测评操作手册(另行发放)。
四、测评内容
《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量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调查问卷》、《自我效能感问卷》、《青少年未来时间洞察力量表》、《大学生自我控制量表》、《简易应对方式问卷》
五、有关要求
(一)测评讲解。
本次心理测评时长30-45分钟,各学院辅导员提前将《心理测评操作手册》PDF文件发放至每个班级,确保学生在测试前已经熟悉操作流程。
(二)测试要求。
为确保测试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学院辅导员要组织学生进行集中讲解,宣读注意事项和测评方法(另行发放)。要提醒学生,心理测评对于学生心理档案建立的重要性,并强调每个学生必须参与、认真参与、真实参与、独立完成,若未测评或胡乱填写需重新进行测评。
(三)问题反馈。
若学生无法进行测试或对测评工作有疑问(可先查看操作手册),请各学院汇总后集中反馈问题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61565208。
成都文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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