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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关于组织2023年春季学期普通本专科学生心理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3 19:38

 

各学院: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的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召开全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普通本专科学生心理测评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档案建设。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普通本专科学生心理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高职扩招、非全日制、校际交流学生另发通知)

二、测评时间

1.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至3月26日(星期天)

00:00-24:00

2.全校各年级分批进行心理测评(详见表1)

表1 各年级心理测评时间安排表

测评年级

具体测评日期

2022

227-35

2021

36-312

2020

313-326

2018级和2019

313-326

三、心理测评方式

本次测试采用班级集中测试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在班会期间,组织学生通过小北学生app-心理平台进行测试。辅导员宣读测评注意事项和心理测评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测试内容

《大学生心理测试量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心理测评时长15-20分钟,各学院辅导员提前将《心理测评操作手册》PDF文件下发至每个班级,确保大家在测试前已经熟悉操作流程;

2.为保证测试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学院辅导员要组织学生进行集中讲解,宣读注意事项和测评方法(详见附件1和附件2),要提醒学生,心理测评对于学生心理档案建立的重要性,并强调每个学生必须参与、认真参与、真实参与、独立完成;

3.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根据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要求,各学院要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测试反馈结果做好保密工作,特别是对被筛查出的可能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名单严格保密。

4.若学生无法进行测试或有疑问,各学院汇总后集中反馈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61565255。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特此通知

 

成都文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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