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度学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09 16:37
各学工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学生工作部决定从各院系征集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和青春正能量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以此展现我院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教育引领、激励助推作用,进一步促进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筑梦成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个人品行受到社会及我院师生广泛赞誉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可涵盖品学兼优、无私奉献、自立自强、创新创业、扶贫助困、见义勇为、热心公益等方面。
二、推荐方式
以学工办为单位推荐2至3个学生个人或学生集体。(推荐学生为在校生或已毕业的优秀校友;推荐集体为优秀的班级、寝室、创业或比赛团队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工办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学工办主任和相关辅导员要对推荐对象现实表现情况及先进事迹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
2.报送的先进典型要附相应的事迹材料。
(1)个人简介:简介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撰写。(参考文本详见附件1)
(2)主要事迹材料:标题新颖,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事迹材料,要重点挖掘感动人、鼓舞人的事例,展现亮点,实事求是,建议分小标题撰写,不少于2000字。(参考文本详见附件2)
(3)要求提供推荐对象近期彩色生活照一张。(电子档,文件为JPG格式且不小于1M)
3.各学工办请于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档交至学工部事务中心。
特此通知
附1、个人简介参考文本
附2、主要事迹材料参考文本
学生工作部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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