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5年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帮扶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5 15:52
各学院学生工作资助组: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四川省今年继续实施就业困难毕业生专项资助。为尽快将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标准:400元/人)足额发放到就业困难毕业生手中,请各院(系)学工办统计好专项资助的毕业生名单。
一、申请对象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就业困难;3.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且在毕业期间努力找工作的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上报时间:2013年6月1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交盖章后的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到一校区刘娟老师处。
三、工作程序
广泛宣传—班级评议—班级公示—学院汇总、公示—学校汇总、公示、上报—资金发放
四、格式要求(EXCEL格式,附件1)
1.“专业班级”一栏按照XX级XX专业X班的格式填写,专业名称要写全,不得简写。
2.“学号、年级”栏全部用文本格式填写,不能够用其他的格式。“困难等级”分为一般贫困、贫困、特别贫困;“就业情况”分为已经就业和未就业两种情况。
3.“金额”栏必须用数值格式填写。
4.请务必正确填写学生个人银行卡开户行、及银行卡号。上报后如需更改,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联系(82841756)
5.各院系评审名额为两个校区的合计名额(附件2),具体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各毕业班具体情况,统筹划分。
5.所有字体请用仿宋字体小四格式,一律左对齐。
成都文理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1:2015年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帮扶对象统计表
附件2:2015年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帮扶院系名额划分
备注:相关附件在“辅导员专属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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