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及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8 15:50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全面总结本学年以来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炼特色、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全面推进学生工作考核制度化,根据学期工作进度安排并报经学院领导批准,决定开展本学期学生工作总结及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总结内容:本学年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原因分析;下一步的整改计划及措施;
总结类型:个人工作总结、院(系)学工办工作总结、学工部工作总结
时间要求:
时间界限为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
各院(系)6月23日前将辅导员个人总结、办公室总结,以院(系)为单位将纸质、电子文档交二校区学工部办公室王旭老师处。
学工部总结6月30日前定稿并报学院。
(打印及电子文档格式要求:标题宋体二号,统一为“单位名称+2014-2015学年学生工作总结”,正文仿宋三号字体,行间距1.5,上下边距2.54cm,左右3.17cm,采用双面打印,办公室总结末尾处加盖院(系)印章)
二、工作考评
(一)辅导员学期工作考核
时间界定: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
考核方式:个人工作总结评定、院(系)学工办考核评定、学工部考核评定、学生评价。
分值比例:个人评价占10%、院(系)考核评定40%、学工部考核评定50%。
考核程序及时间:
1、6月19日以前,完成个人工作总结,填写《辅导员考核测评表》,并连同相关考核材料交院(系)学生工作办。
2、6月23日前,辅导员个人总结(纸质及电子文档,格式参照院系总结)、《辅导员考核测评表》(须完成个人评价、院系评价)以院(系)为单位交所在校区学工部事务中心。
3、6月27日前,学工部集中进行辅导员工作评价。
(二)学工部、团委工作人员学期工作考核
时间界定: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
考核方式:个人工作总结、部门负责人考评
考核程序及时间:
6月23日前,工作人员交个人学期工作总结到学工部(团委)。
6月23日前,学工部(团委)集中进行工作人员工作评价。
(三)院(系)学生工作考核
时间界定: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
考核方式:
(1)6月23日,院系上交按照《成都文理学院院系学生工作考评体系》的自评结果。
(2)6月23日—30日,学工部按照相关数据对院系进行考核。
三、召开总结会
学工部结合本期总体学生工作情况,召开学生工作总结会,通报相关问题,公布考核结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成都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六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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