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2 15:09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促进良好学风,保证教学楼良好的上课秩序和整洁的环境,在学风建设月期间,学工部经研究决定,加强教学楼期间的值守,以督促学生准时进教室上课,文明着装,不带食品等进入教学楼。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10分和9点的课前,校园文明督导队都将安排学生在行政楼主要路口值守,各学工办也将安排辅导员轮流值守。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查人员:辅导员、对应时间段在教学楼入口处督查人员(含文明督导队及值班辅导员)
二、督查内容:辅导员督查重点为:带食品进教室或在课堂吃食品,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上课耍手机、睡觉、不文明着装进入课堂等行为。
教学楼入口处值班人员督查重点:带食品进入教学楼,不文明着装进入教学楼,迟到等不符合学校要求等不文明行为。
三、督查时间:重点为以下三个时段,其余时段由各辅导员根据班级学风情况自行开展。
第一时段:上午7:10—7:25
第二时段:上午8:00—8:20
第三时段:上午8:50—9:10
四、教学楼入口处督查具体安排
(一)、督查地点及负责学院
1.三教学楼 负责学院:建筑学院
2.音乐楼 负责学院:演艺学院
3.艺术楼 负责学院:传媒学院、美术学院(两学院轮流值守一天)
4.行政楼正门:
星期一:会计学院;星期二:经济学院;
星期三:文学院;星期四:外国语学院;
星期五:管理学院
5.行政楼D区入口:
星期一:教育学院;星期二:旅游、航空学院;
星期三:政治与法律学院;星期四:信息技术学院;
星期五:文博、体育学院
(二)、督查要求
全天执勤分为三个时段:上午早自习阶段,8:00—8:30由校园文明督导队总队负责,8:50-9:10时段由各学院校园文明督导队分队负责。各点各时段应确保至少有一名老师,两名队员佩戴标示或工作证执勤。
五、为强化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学工部每天由一名负责人对各院系、辅导员学生督查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星期一:杜凡;星期二:郑巍巍;星期三:王亚军;
星期四:韩雪;星期五:陈刚
六、结果运用
1.学生不文明行为根据情况可以给与劝导,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至纪律处分。
2.辅导员深入课堂情况(次数与质量)、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含文明督导队分队参与督查情况)纳入学期学生工作考评。
特此通知
成都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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