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08 14:43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帮助考入我校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四川省132个县贫困家庭的2016级及以后的本、专科生(含高职)。
二、资助金额
每生每年4000元(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贴2000元),连续资助到大学毕业。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同时可享受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等国家和省、市、学校资助政策。
三、工作任务
1.广泛宣传,针对2016级及以后入学学生进行大力宣传,确保每位新同学知晓。
2.对申请成功“建档立卡”的同学进行建档管理,并且在各种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中重点考虑。
3.认真贯彻落实我省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4.积极主动关心“建档立卡”的同学生活和学习,在资助育人方面做好引导、教育工作。
四、申请流程
1、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学生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进行注册申请(四川省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
2、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高校审核;
3、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
4、资金发放(每年12月底完成),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打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五、明确责任分工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的款项由学生生源地区县发放,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的重点工作是宣传、建档、审核和资金匹配。
特此通知
附件:1. 川教函〔2016〕277号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doc
成都文理学院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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