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6 13:39
学校各单位: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教育厅、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及资助政策,促进资助公平
二、主要内容及开展时间
本次宣传活动包括资助政策宣讲及资助育人工作、“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十年资助 伴我成才”历届优秀学生视频征集、“十年资助”回顾总结、“立德树人 助学知恩”资助育人“铸梦班”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专题讲座、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
(一)资助政策宣讲及资助育人工作
1.资助政策宣讲
结合正在进行的2017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积极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讲活动。通过周末年级大会、主题班会、团组织生活等途径和方式,开展“立德树人助学知恩”为主题的国家资助政策宣讲活动。此项工作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以辅导员所带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照片、总结、报道等相关电子文档。
2.资助育人工作
积极开展学生资助育人“四个一”活动。开展相关活动时间为2017年4月1日-4月30日。
(1)各学院、班级至少召开一次“励志教育、诚信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毕业班认真做好受贷学生诚信、感恩教育;
(2)辅导员至少与每位获奖受助学生谈一次话,关心其学习生活状况,辅其立志,导其成才;
(3)指导获奖受助学生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做好相关记录,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4)指导获奖受助学生至少主动参加一次学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助学•筑梦•铸人” 主题征文活动
征文活动主要面向高校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主要内容,撰写相应征文。
文章截稿时间为2017年4月5日。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十年资助 伴我成才”历届优秀学生视频征集
参赛对象为历届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学生。视频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在生活、学习或者工作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的青春、奋斗、梦想,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各学院于4月10日前上交视频材料。
(四)“十年资助”回顾总结
以图文展板形式集中展现十年学生资助情况、资助育人体系建设等,此项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月20日前完成。
(五)“立德树人 助学知恩”资助育人“铸梦班”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专题讲座
对“铸梦班” 的学生开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专题讲座,本项工作由资助管理中心、素质教育课程教研中心及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在4月30日前完成。
(六)资助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
为充分调动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资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学校将开展资助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评选活动面向各学院及参与资助工作的相关人员。各学院于4月15日前将《成都文理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及《成都文理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上报名单及材料进行考核,于4月30日前将评选结果公示。
三、活动表彰
(一)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纳入各学院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本次征文系列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对获奖作品,颁发学生工作部具印的荣誉证书。优秀作品推荐到省资助中心参加评比。
(二)资助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拟定五月进行表彰,授予学校年度资助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特此通知
成都文理学院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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