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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至2018学年学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4 08:59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学生工作部决定从各学院征集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和青春正能量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以此展现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教育引领、激励助推作用,进一步促进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筑梦成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个人品行受到社会及我校师生广泛赞誉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可涵盖品学兼优、无私奉献、自立自强、创新创业、扶贫助困、见义勇为、热心公益等方面。

二、实施步骤

(一)选拔推荐。以学工办为单位推荐1至3个学生个人或学生集体。(推荐学生为在校生或已毕业的优秀校友;推荐集体为优秀的班级、寝室、创业或比赛团队等)

(二)审核面试。学工部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组织面试,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筛查。具体名额不限,以评审评议结果为准。

(三)对外公示。根据审核面试结果,确定拟入选成员名单。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入选成员名单。

(四)开展宣讲。授予入选成员荣誉证书,制作平面广告、视频对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部分成员将通过开展主题演讲、交流会等各类交流宣讲活动,深入各学院和各学生机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工办要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学工办主任和相关辅导员要对推荐对象现实表现情况及先进事迹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

(二)报送的先进典型要附相应的事迹材料。

1.填写《2017至2018学年学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其中,“个人简介”参考详见附件1文本填写)

2.填写《2017至2018学年学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候选人汇总表》相关信息(附件2)。提交电子档。

3.主要事迹材料:标题新颖,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撰写主要事迹材料,要重点挖掘感动人、鼓舞人的事例,展现亮点,实事求是,建议分小标题撰写,不少于2000字。提交电子档。(参考文本详见附件3)

4.各学工办请于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交至学工部事务中心王旭老师处。

 

附件:1.2017至2018学年学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候选人推荐表

2.2017至2018学年学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候选人汇总表

3.主要事迹材料参考文本

(如需以上附件,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成都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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