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第十届(2019至2020学年)教师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15 10:59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搭建学生自我管理平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全面总结前几届教师助理经验基础上,根据《成都文理学院教师助理管理办法》,经学工部商议,报经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教师助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工作内容
(一)岗位设置:教师助理
(二)工作内容:新生军训及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注:管理参照《成都文理学院教师助理管理办法》执行。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成都文理学院全日制2016级学生(本科)
(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
2.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3.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记录。曾获学习奖学金或社会工作奖学金一次(含一次)以上,获得荣誉称号一次(含一次)以上。
4.英语水平、普通话、计算机达到毕业要求(参照2018届毕业生毕业条件)。
5.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交际能力,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6.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校规校纪意识,熟悉《成都文理学院学生手册》,能以身作则,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
(一)2019年4月26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辅导员及学院审核推荐。须提及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获奖证书复印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学工部刘洋绪老师处。
(二)2019年5月中旬,学工部组织安排面试,面试后确定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确定入选名单。
(三)实践考察期为1个月。2019至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将视工作需要,由学工部统筹安排到各学院或部门参与工作。军训期间,统一安排参与军训带训工作。
(四)实践考察期结束后,结合实际表现和学生本人意愿,决定正式聘用为教师助理,开展实习。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严格把关。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由各学院对其真实性和规范性负首要责任。
(二)教师助理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选拔考核,使用单位负责具体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考核。
(三)教师助理工作期间出现违规违纪或课程不及格等现象,将及时解聘、停止工作。
特此通知
成都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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