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申办流程
发布时间:
2017-05-11 17:27
一、申请条件
1.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的学校中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区);
3.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贷款额度
学费和住宿费不小于1000元不大于8000元。
三、办理流程
1.国家开发银行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官网(网址:www.gbms.cdb.com.cn)注册,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
(2)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到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即可。续贷学生无需资格认定,直接到当地教育局或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认定资格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政策上没有高校审核的前置条件,高校无需审核,凡是持有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学生,高校均应无条件办理学生入学手续,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系统录入回执即可。)
(3)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及家庭户口本原件(如果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当地(学生家庭所在地)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领取受理证明。(上述准备材料因申请地不同有少许差异,具体资料准备以当地教育局或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要求为准。)
(4)高校确认:借款学生带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工部楼207)办理确认,录入电子回执。
2.农村信用社
(1)尚未入学的新生直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向报考所在地农村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在读全日制院校学生凭就读学校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在校证明、生源地贷款申请表、思想鉴定表)向农村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或续贷申请。(上述准备材料因申请地不同有少许差异,具体资料准备以当地教育局或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准。)
(2)高校确认:借款学生带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到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工部楼207)办理确认,并将回执寄回当地教育局或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