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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2025-2026学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16 14:06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根据《成都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现对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我校勤工助学岗位进行核定申报。学校各教学单位、行政职能部门及校内相关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用人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的岗位设置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公共服务辅助工作为主,不得将用人部门职责内正常工作、重要工作转交学生代办,杜绝学生顶岗作业,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6年3月16日-3月18日

二、申请流程

(一)固定岗与技术岗申请流程

1.材料提交:用人部门填写《成都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1)《成都文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明确岗位名称、类型、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时长、岗位要求及薪酬预算,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核定岗位需求: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召集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用人单位负责人召开岗位核定会议,提出分配建议方案。

3.学校审批:核定方案通过OA流程报送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向各用人部门公布分配结果。

(二)临时岗申请流程

用人部门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发起临时用工OA审批流程,详细说明岗位的工作内容、所需人数、工作时长、薪酬预算及设岗必要性,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设岗。

三、岗位学生招聘

(一) 采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用人部门自行组织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学生自愿填写《成都文理学院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附件3),经所在学院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聘信息通过官方公众号、各学院通知等渠道发布,确保信息全覆盖。

(二) 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有余力,无违规违纪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原则上要求各岗位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得低于岗位总人数的90%;学生同一时间段内仅能应聘一个固定岗或技术岗,不得重复应聘。

(三) 用人部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上岗学生、各部门负责老师及各岗位指导老师均需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否则不予以开展相关工作。

(四) 请用人部门以部门为单位指派一名老师具体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实事求是核定本部门各科室勤工助学岗位数和岗位人数。为便于勤工助学工作的沟通、交流与反馈,确保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部门负责老师及各岗位指导老师加入勤工助学联系人QQ群:732601609。

勤工助学管理部门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点:学工部楼209),联系电话:028-61562493,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1.成都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

      2.成都文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汇总表

      3.成都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2026年)

  

成都文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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